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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追账公司调解因劳务层层分包、工程款延迟支付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劳务报酬纠纷

发布时间:2026-07-02 访问量:2 来源:武汉讨债公司 官网:https://wuhan.yaozhanggongsi.cn/

武汉追账公司调解因劳务层层分包、工程款延迟支付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劳务报酬纠纷。


基本案情


某农业科技公司将其在某团镇投资建设的农业养殖项目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劳务公司,某建筑劳务公司又将项目分包给艾某,后艾某又分包给陈某等人施工。2023年前后,龚某等130名农民工受雇于陈某等人,在养殖大棚工地提供劳务。因工程款支付拖延,导致累计欠付农民工劳务报酬200万余元,龚某等到团镇信访办寻求帮助。信访办协调处理未果,龚某等人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纠纷涉及劳动者人数较多,为妥善化解纠纷,遂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联合团镇平安办和司法所组成调解团队,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一是倾听各方诉求,厘清争议焦点。调解团队经深入沟通后了解到,龚某等农民工认为,某建筑劳务公司、某农业科技公司、艾某、陈某等应共同承担劳务报酬支付责任。某农业科技公司表示,其与农民工无合同关系,不应承担支付义务。某建筑劳务公司认为,艾某以农民工欠薪为由催要工程款,是彼此信任基础薄弱的体现,其尚未拿到某农业科技公司应支付的工程款,故无能力支付。面对龚某等人催款压力,陈某等态度消极,龚某等则因没拿到应得报酬而情绪激动。经梳理案情,明确本案争议焦点为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主体。


二是稳控各方情绪,制定解纷方案。为避免矛盾激化,调解团队将“面对面”和“背靠背”调解相结合,借助通俗语言,情理并用帮助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弥合信任裂缝、消解对立情绪、缩小意见分歧。调解团队劝解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农民工的艰辛和企业暂时困境,冷静协商可行的解决方案。为高效化解纠纷,法官制定“示范调解+集中化解”方案,选取该系列案件中具有代表性的3件案件作为“示范案例”先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聚焦“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这一争议焦点,法官向当事人释明:陈某等人作为口头劳务协议的签订主体,负有依约支付劳务费的法定义务。根据龚某等提供的考勤记录、劳务报酬欠条及双方陈述,可以认定陈某等拖欠劳务费的事实成立。同时指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有主体责任。分包单位拖欠工资的,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负有先行垫付的责任。在做好释法工作基础上,法官从案件诉讼成本、法院判决可能结果、执行可能风险及诉讼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等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协商解决。经多轮沟通,促推3件示范案件的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雇佣者陈某支付龚某等拖欠的劳务费,某农业科技公司、某建筑劳务公司及艾某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三是释放“样本”效应,集中化解纠纷。法官以示范案例为“样本”,结合《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向其他农民工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借助人民法院案例库类案裁判结果,向各当事人讲解裁判规则和司法理念,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和“示范案例”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现场释法和当面答疑。最终,剩余案件当事人主动以示范案例为“样本”,就劳务报酬支付方式和期限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系列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处理结果


各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向龚某等130名农民工支付拖欠的劳务费,某农业科技公司、某建筑劳务公司及艾某承担连带支付责任。目前,200余万元劳务报酬已全额支付到位。


标题:武汉追账公司调解因劳务层层分包、工程款延迟支付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劳务报酬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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