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清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被告当场履行付款义务,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中,原告于2024年11月入职被告公司,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原、被告就劳动合同续签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劳动关系终止。此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违约解除合同赔偿金及在职期间的加班费。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闫增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认真核实用工情况,精准把握双方争议焦点。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经双方同意,法官组织开展调解。
一方面,面对原告,法官耐心倾听其诉求,结合法律规定和诉讼实践,引导其合理评估诉讼成本与风险,建立合理预期;另一方面,向被告公司详细阐明用工法定义务与违法后果,督促其正视责任。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在职期间全部加班费,原告自愿放弃违约解除赔偿金等其他诉讼请求。被告通过转账方式当场足额履行完毕,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结束后,被告公司来到莲花山法庭,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纾企困 倾心服务解民忧”的锦旗送至闫增华手中,对法官用心化解劳资纠纷、公正司法、为民解忧的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