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原、被告本是关系要好的朋友,原告出于信任将资金出借给被告周转,后因还款事宜沟通不畅而产生分歧,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并非恶意对立,只是碍于情面、沟通滞后,便以“情谊为重、以和为贵”为切入点,耐心释法明理,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细致调解,双方打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将借款履行完毕,一场可能影响多年情谊的纠纷,借着新春团圆氛围得以圆满化解。
案例二:王某与冶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王某因患病住院治疗,经济压力较大,多次与冶某协商未果后诉至法庭。承办法官了解原告实际困难后,第一时间联系冶某,将王某住院就医、急需用钱的实际情况如实告知,劝导冶某主动承担责任、及时履行义务。被告冶某得知王某患病情况后态度明显转变,当即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在法庭组织下,冶某当场给付部分借款,有效缓解了王某治病就医的经济压力,用最快速度解决了群众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