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追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通过高效调处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履约、原告撤诉。
被告张某指派工作人员被告高某、被告吴某开展土地耙地作业,作业过程中因工作人员核实土地位置出现失误,错将原告潘某种植药材的地块纳入作业范围,潘某地块内的白鲜皮药材苗被全部耙毁,造成14.89亩药材幼苗损毁,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纠纷发生后,原告多次主动与三被告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因损失认定、赔偿金额等问题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矛盾僵持不下,潘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因双方对药材实际损失数额争议突出,原告有意向法院申请对涉案药材损失价值进行司法鉴定。考虑到司法鉴定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鉴定费用、时间精力等诉讼成本,也会延长案件审理周期,加剧双方对立情绪,不利于矛盾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厘清责任划分,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细致释法明理、居中协调疏导。一方面向各被告阐明其作业失误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侵权责任及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问题、主动担责;另一方面安抚原告情绪,结合实际损失情况协助双方协商合理赔偿方案。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摒弃分歧、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三被告按约定足额支付全部赔偿款项,原告对处理结果充分认可,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