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申请人某(上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25年2月26日与被申请人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于2025年2月27日支付了物业费押金和租赁保证金,合计人民币385961.67元。但因一系列原因导致选址与项目既定定位出现不符,加上资金周转陷入困难,不得不终止该合同。为妥善解决终止合同的事宜,申请人特委托上海黄浦区中聚金融调解服务中心调解此纠纷。
调解过程
首先,2026年2月,受申请人某(上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中聚金融调解中心安排专业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
迅速熟悉案情及双方矛盾和诉求
调解员受理后,迅速熟悉案情及双方矛盾和诉求,仔细审阅了《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付款凭证等材料,精准核对涉及相应条款金额,确保基础事实清晰无误。
之后,再与当事人双方核对无误,为调解的达成奠定了良好的信息基础。
线上线下积极沟通
线上线下积极沟通,为了方便当事人双方,灵活运用线上会议工具及线下面对面贴心服务,随时了解事件进展及相关信息。
双方核心矛盾与利益平衡引导
双方核心矛盾与利益平衡引导。调解过程中,努力将矛盾争议转化为“平衡双方利益”的履行方式。响应国家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帮扶依据,引导并建议房东作降本和解的决定。并提醒当事人双方考虑诉讼周期、执行不确定性以及申请人目前的经营状况等,积极探讨解决纠纷的可能性,坚持不懈求理想的解决方法。
设计具有强制保障力的调解方案
设计具有强制保障力的调解方案,经过几轮磋商,凭借法律专业知识与贴心的平衡考量,最终促成协议达成的核心要素。
经中聚金融调解中心调解,双方最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1、确认2025年2月26日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5年4月1 日解除 ;
2、被申请人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退还申请人某(上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缴纳的物业费押金的三分之一,金额为人民币25430.70元(大 写:人民币贰万伍仟肆佰叁拾元柒角);
3、被申请人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退还申请人某(上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缴纳租赁保证金的三分之一,金额为人民币103223.19元。
本案争议一次性了结。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